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德国工程师协会编制的《德国技术准则》相关章节和日本工业标准JIS G3539—1980《冷锻用碳素钢的说明》及ISO 4954《冷锻和冷挤用钢》有关内容。本标准是对ZB J32 009—89《钢质冷挤压件 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在修订时仅按有关规定做了编辑性修改,技术内容未改变。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冷挤压件的常用材料、热处理、力学性能和表面质量的技术要求以及验收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与运输。本标准适用于用冷挤压方法批量生产的钢质冷挤压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4—1987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6—1991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1987 金属拉伸试验法
GB/T 231—1984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233—1982 金属顶锻试验方法
GB/T 699—1988 优越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20—1992 不锈钢棒
GB/T 1591—1994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 6478—1986 冷镦钢 技术条件
JB/T 9180.1—1999 钢质冷挤压件 公差
WJ 268—1977 冷挤压37.57 mm钢质榴弹装配弹 技术条件
3、技术要素
3.1 原材料
国家机械工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质冷挤压件 通用技术条件
碳素钢和优越碳素结构钢:Q195,Q215,Q235,Q255,08,10,15,20,25,30,35,40,45,50,ML08,ML10,ML15,ML20,ML30,ML35,ML40,ML45,S15A
合金结构钢:15Cr,20Cr,40Cr,20Mn2,20CrMo,30CrMo,35CrMo,42CrMo,40MnB,20CrMnTi,ML15Cr,
ML40Cr,MlL5MnB,ML30CrMo,ML35CrMo,ML42CrMo
不锈耐酸钢:0Cr13,1Cr13,2Cr13,4Cr13,0Cr18Ni9Ti,1Cr18Ni9Ti
a)外观检验
材料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裂纹、结疤、夹杂、折叠、发裂、缩孔、气泡、机械损伤及油污、锈迹等疵病。材料形状的圆度及尺寸公差应符合供货要求。
b)化学分析、金相检验
原材料的化学元素含量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根据要求,可进行脱碳层深度测量和碳化物偏析级别的判定。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c)力学性能检验
按材料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屈服点σs、抗拉强度σb、断后伸长率δ、断面收缩率ψ、布氏硬度HB 及冷顶锻试验。
材料表面质量。
3.2 热处理
原材料在冷挤压前需进行热处理以提高材料的塑性,降低材料的变形抗力。热处理后的硬度见表2。
冷挤压件成形后一般不进行热处理。如产品需要进行热处理,在产品图样中作出具体规定。
碳素结构钢 |
合金结构钢 |
不锈耐酸钢 |
|||
牌号 |
HB |
牌号 |
HB |
牌号 |
HB |
08,ML08 |
≤90 |
15Cr,ML15Cr |
≤130 |
1Cr13 |
≤170 |
10,ML10 |
≤110 |
20Cr,ML20Cr |
≤140 |
2Cr13 |
≤180 |
15,ML15 |
≤120 |
40Cr,ML40Cr |
≤170 |
0Cr18Ni9Ti |
≤150 |
20,ML20 |
≤130 |
15Mn,ML15MnB |
≤170 |
1Cr18Ni9Ti |
≤150 |
30,ML30 |
≤145 |
20CrMnTi |
≤187 |
|
|
35,ML35 |
≤160 |
35CrMo,ML35CrMo |
≤200 |
|
|
45,ML45 |
≤170 |
42CrMo,Ml42CrMo |
≤200 |
|
|
50 |
≤180 |
40MnB |
≤180 |
|
|
S15A |
≤120 |
|
|
|
|
3.3 冷挤压件的形状和尺寸
冷挤压件的形状和尺寸需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冷挤压件的公差应符合JB/T 9180.1 的规
定或供需双方商定的图样要求。
3.4 冷挤压件的表面质量
冷挤压件表面质量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一般不允许出现裂纹、折叠、缩孔、碰伤等缺陷,加
工表面的缺陷深度应小于加工余量的1/2。
3.5 冷挤压件的力学性能
冷挤压件的纤维组织应具有符合外形的纤维方向,一般不做检验。如对金属流动方向或纤维组织
等有特殊要求时,应在有关技术条件中作出规定。
冷挤压件一般不做力学性能检验,有特殊要求时需在产品图样中作出规定。
3.6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表3规定。
试验项目 |
拉伸试验 |
硬度试验 |
低倍组织 |
冷顶锻 |
脱碳层 |
试验方法 |
GB/T228 |
GB/T231 |
GB/T226 |
GB/T233 |
GB/T224 |
3.7 检验规则
冷挤压件应由生产质量检验部门按冷挤压件图样和技术文件检查验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方能出厂。
一般检验,是指根据冷挤压件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冷挤压件进行的外观检验和精度检验。
外观检验,可用手摸、目视、光照反射、内外表面粗糙度检验仪等方法对冷挤压件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精度检验,是采用专用检具或万能量具检验冷挤压件的尺寸、形状、位置公差。
补充检验是指一般检验之外的检验,包括硬度、脱碳层深度、低倍组织、纤维组织、清洁度及防
锈的检验等。
鉴于冷挤压件是批量生产,按需要可进行抽检或全检。抽检方法按GB/T 2828 或GB/T 2829 的
规定进行。
冷挤压件供货时允许与定货数量有偏差,其偏差值由供需双方商定。
3.8 标志、包装、运输
在正常运输和保管条件下,应保证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不生锈。
每批冷挤压件供货时应有合格证。其主要内容有:
a)冷挤压件名称、冷挤压件零件号;
b)材料牌号、数量、出厂日期;
c)质量检验及合格标记;
d)制造厂名称。